16年前,陈明(化名)和妻子将刚出生的三女儿遗弃在别人家门口后,远走他乡。
16年后,陈明已是千万富翁,当他开着宝马车荣归故里,想出100万元巨款,从三女儿的养父养母手中“赎回”女儿时,却遭女儿坚决拒绝:“无论你们现在的生活有多么富裕,无论我们现在生活得多么艰难,我都不会离开养父养母,回到你们身边的!”
缘起
16年前遗弃亲生骨肉
1993年3月,25岁的陈明在彭泽县杨梓镇邻都村打工时,认识了该村姑娘周紫(化名)。陈明很快就赢得了周紫的芳心,当年10月,两人结婚了。
1994年6月,陈明夫妇生下第一个女儿,1995年8月,又生了第二个女儿。在当地,人们生男孩传宗接代的意识十分强烈。陈明夫妇把生儿子的希望寄托在第三胎上。1996年10月,第三个孩子呱呱坠地,又是一个女孩!
陈明夫妇经济条件原本一般,加上连生三个孩子,生活更显拮据,家里到了一贫如洗的地步。由于他们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但他们仍想生男孩。于是,夫妇俩经过商量,决定将三女儿偷偷送人,然后远走他乡。
陈明夫妇打听到临近的彭泽县天虹镇大港村余忠(化名)夫妇婚后一直未生育,很想领养孩子。于是,在三女儿出生后的第43天的凌晨4时左右,陈明夫妇悄悄地将三女儿轻轻地放在余忠夫妇家门口,然后转身离去。当天,夫妇俩将大女儿和二女儿留给周紫的父母照料,便远赴他乡打工。
提议
欲用百万“赎回”女儿
陈明夫妇远赴他乡打工,夫妇俩同心协力,勤干巧干加苦干,很快从打工者变成自己开公司的老板,积累了不少财富,外界估计他们的资产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2010年11月,在离乡14年后,夫妇俩开着豪华宝马车,风风光光地回到彭泽县老家。
回到家中,看着大女儿和二女儿已出落得亭亭玉立,陈明夫妇满心欢喜的同时,不禁思念起当初被自己遗弃的三女儿。回家数日后,他们特意来到天虹镇大港村,偷偷地看了三女儿余佳(化名),发现三女儿不仅长得更漂亮,而且显得更聪明、活泼。这更加勾起夫妇俩的思女之心。
经过几个月煎熬,陈明夫妇决定向余忠夫妇要回女儿。2011年初,夫妇俩来到余忠夫妇家中,向他们说明当年将三女儿遗弃的经过,在感谢余忠夫妇这些年对女儿的精心抚育后,陈明夫妇表明想要回三女儿的想法,并主动提出,如果余忠夫妇同意将女儿还给他们,他们将支付80~100万元的感谢费。
余忠夫妇当即表示,余佳是否回到陈明夫妇身边,首先要尊重余佳本人的意愿,如果孩子愿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他们不会要陈明夫妇一分钱;但若孩子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即使陈明夫妇出100万元甚至更多,他们也不会让孩子离开已经生活了十多年的家。
进展
生父母尊重女儿选择
听了余忠夫妇的话,陈明夫妇十分高兴,他们认为女儿肯定会选择回到自己身边。可是,令他们感到十分意外和失望的是,当他们向女儿说明***,问她愿不愿意回到自己身边时,余佳一口拒绝了:“我不稀罕什么钱财,我不会回到你们身边的!”遭女儿拒绝后,陈明夫妇转而要求余忠夫妇主动放弃对余佳的抚养权。但几番磋商后,余忠夫妇仍丝毫不松口。无奈之下,2012年5月,陈明夫妇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余忠夫妇归还自己的亲生女儿。经DNA亲子鉴定,法院确定陈明夫妇确是余佳的亲生父母。
但在法庭上,16岁的余佳对陈明夫妇说:“我与你们俩除有血缘关系外,没有其他关系。无论你们现在的生活多富裕、无论我们现在生活得多艰难,我都不会离开我的养父养母,回到你们身边的,因为在我的心中,我的养父养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听了女儿一番话,陈明夫妇既伤心又羞愧,经过一番思考,他们意识到,女儿现在已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再说,女儿在余忠夫妇家生活了16年,对养父养母有了深深的感情,如果现在强行将女儿要回来,无论是对余忠夫妇,还是对自己的女儿,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于是,7月5日,陈明夫妇主动向法院提出撤回诉讼。
■梅良琪、记者曹诚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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