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12年为每月300元生活费对簿公堂

2012/7/11 14:01:2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段鸿与杨晓梅曾是共同生活了20年的夫妻,12年前离婚分道扬镳,没想到昨天又聚到了一起,而见面的地点却是在渝中区法院的民庭内。杨晓梅作为原告,状告前夫段鸿在12年来没有按离婚协议上所写的,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

  为每月300元生活费 离婚12年法院相见

  段鸿与杨晓梅曾是共同生活了20年的夫妻,12年前离婚分道扬镳,没想到昨天又聚到了一起,而见面的地点却是在渝中区法院的民庭内。原来是因为12年来的4万多元生活费。

  杨晓梅作为原告,状告前夫段鸿在12年来没有按离婚协议上所写的,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昨日庭上,杨晓梅要求段鸿支付12年来的生活费共计44400元,并一直支付每月300元生活费直到她再婚为止。

  “我不同意!当时离婚都是强制离婚的。”段鸿表示,他是一名电工,当年每个月只有一百块钱。“本来婚姻多美满的,都是她整出来的。”听到段鸿如此反驳,杨晓梅露出了无奈的笑。庭上,杨晓梅一方提供了当年离婚时的档案证明,上面清楚表明了男方每月要给付女方300元生活费。

  “我一直没再婚,也没有耍朋友。”杨晓梅说,这十几年,她一手将两个女儿拉扯大。但段鸿表示,他是绝对不可能给杨晓梅生活费的。“她现在已经有老公了,又不是我的人了,我还给什么钱?”

  两人在庭上各有各的说法,但是都再也拿不出证据。

  最后,法官征求了双方的意见,他们都不愿意调解,只能择日宣判。

  记者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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