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载走乘客10万元后失踪 其父母借钱垫付6万

2012/9/3 13:09: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下午3点,在汉口站前派出所,王成德从代班的哥李明(化名)的父母那里接过6万元现金。警方表示,希望李明能够主动回来配合调查,如果证明不是他所为,也是还他自己一个清白。

的哥载走乘客10万元后失踪 其父母借钱垫付6万

  “有眉目了!”昨日下午,在等待了整整9天后,丢失10万元工钱的王成德终于从警方那里收到好消息。

  下午3点,在汉口站前派出所,王成德从代班的哥李明(化名)的父母那里接过6万元现金。“不管是不是我儿子拿了,我先帮他垫还一部分,其余的将在近日筹齐。”

  代班的哥父母

  不管是不是儿子拿了,我们先帮他垫还

  李明家住洪山区一个偏远乡村。母亲在城里做保姆,父亲做点小生意。李明很早便在城区打工,经常一年半载不回家。

  “急死人!”昨在汉口站前派出所里,李明的父母愁容满面。李父说,8月28日晚上,当警方找到他们,告诉10万元工钱丢失一事时,他们特别惊讶,“儿子怎么会做这种事?”

  此后几天,全家人都在寻找李明,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未能联系上。

  ”我们虽说是农民,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基本的道理还是懂的。我们从小就教育儿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虽说目前仍不相信钱是儿子拿走了,但李明的父母还是表示,考虑到王成德的10万元钱是发给工友们的孩子上学用的,一刻也不能耽误,他们决定先垫付上。“毕竟,根据警方的调查,我的儿子嫌疑最大。”

  东挪西借,李明父母到昨日也才筹到6万元。剩余4万元,他们表示将在近日筹齐。

  “真希望儿子马上出现!”李明的母亲说,早点站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如果是他所为,他们绝不袒护;如果不是,也省得全家人为他操心。

  警方

  希望代班的哥回来配合调查

  经过大量的调查,警方认为代班司机李明的嫌疑最大。

  汉口站前派出所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查,他们发现李明在8月27号以后个人财务信息出现异常,并有高额消费产生。为此,他们连夜赶往李明户籍所在地,向其家属做工作,动员李明尽快露面。不过遗憾的是,直到昨日,警方仍没有联系上李明。

  警方表示,希望李明能够主动回来配合调查,如果证明不是他所为,也是还他自己一个清白。

  王成德

  只要归还行李,将不追究刑事责任

  工友们出门干活,勤扒苦干为的就是不让孩子们上学为难,现在工钱丢了,王成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王成德说,8月29、30日,他找亲邻前后借了8万元,然后与大家商量好,每人发一点,欠一点,先让孩子们上学。

  这两天,他挨家上门道歉、发钱,每人都在5000元至1万元间,他为12名工人共发了8万元,他说,剩下的工钱待工地账目结清后,再补给大家。

  虽说这几天自己过得很难受,但王成德对于嫌疑最大的李明还是表示宽容: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李明如及时归还行李,我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回放

  新洲包工头王成德带着十多名乡亲在河北唐山做工,眼看开学在即,他向工地老板借支了10万元工钱,准备发给工友作为孩子们的学费。8月24日中午,他抵达汉口火车站,在站前广场搭乘出租车时发生意外,出租车载着装有10万元工钱的箱子跑了。

  根据调查,开车的是一名代班司机,刚上岗1个月。事发后第二天,他便辞职了。

  让人奇怪的是,当警方联系上该代班司机,说明意图后,电话即被挂断,且再也无法接通。

  律师说法

  是否追究侵占罪行要看能否求得失主谅解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宏说,如果10万元是代班司机李明所拿,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但因为法律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所以,李明如果能及时出面,并且求得王成德的谅解,还是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