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李天华近日收到“离奇”传票———
本报讯 “我从没有在太原购房,也从没有签过什么购房贷款协议,怎么会成了欠房贷60万的被告?”连日来,拿着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传票的歌手李天华又惊讶又生气,他怀疑自己的身份证遭人盗用,近日将赶赴山西太原去报案、核查此事。
目前在京发展的黑龙江籍歌手李天华说,他常年在外演出,9月初在黑龙江老家的父母接到一份邮政快递,快递中装着太原市迎泽区法院的一张传票和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传票称因“其他买卖合同纠纷”李天华被传唤到庭参加诉讼,应到时间是10月18日上午8点30分。该传票使李天华的父母受到惊吓,父亲一度住进了医院,后来李天华家人将传票和诉状送到了北京。李天华看那份民事起诉状才知道此事。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传票和诉状,山西万润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万润)起诉了李天华和太原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东大)。山西万润诉称,2003年4月6日,山西万润购买太原东大位于太原市三墙路东达盛世华庭的一套住房,合同签订后山西万润出资15万多元以李天华的名义向太原东大支付首付款,剩余的60万元房款以李天华名义向银行贷款支付,而太原东大承担此贷款连带责任担保。当天,李天华又签约将此房屋转让给山西万润,并由山西万润承担向银行还款等责任。
李天华表示,自己从没有在山西太原购房,也从没有跟山西万润、太原东大等公司打过交道,所谓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件事就是子虚乌有,“太原倒是去过不少次,但从没有在太原购房。”
李天华表示,怀疑自己的身份证被人盗用,“购房、银行贷款按要求应该是本人到场、签字,使用的也是身份证原件,而自己身份证没有丢失过,也没有去办理这些手续,不知道怎么成了贷款购房的被告。”
对于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李天华表示自己将马上去太原,首先要向太原警方报案,再去法院核查此案。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山西万润和太原东大,根据公开信息查到的两家公司的电话均未能联系上相关负责人。其中太原东大公司的负责人名为王学东,公布到网上的电话是一部私宅电话,机主自称与该公司无关。
■线索提供/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