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海丽 刘有昌) 单身青年余某4年前在基层锻炼期间,曾与一已婚女性发生婚外恋情。4年后,该女子带着女童起诉余某,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近日,昌平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在亲子鉴定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余某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10万元。
供职于某企业的余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接到法院发来的诉状及传票,也绝不会想到会有个叫小云(化名)的小女孩起诉他索要抚养费。原来,4年前,余某被单位派到基层锻炼,住在单位宿舍。不久,余某认识了单位附近开理发店的老乡张某。张某30岁出头,已婚,还没有小孩。由于两人年纪相仿,又有共同话题,于是余某就经常到张某的店里聊天。一来二去,两人竟好上了。然而好景不长,余某由于工作表现出色,被单位调回总部上班,一段荒唐的婚外情就这样戛然而止。
庭审中,面对许久未曾谋面的张某,昔日的情人间已没有了任何感情交流。
张某表示,余某离开不久,她便发现自己怀孕了。其实张某好过的男人并非只有余某一个,但随着孩子越长越大,她发现孩子长得越发像余某,因此断定孩子就是余某的,于是到法院起诉余某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余某则辩称,张某已经结婚,这个孩子应该是张某与其丈夫的,现在张某是在编故事向自己索要钱财,于是坚决不同意给付抚养费。双方分歧很大。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余某同意去做亲子鉴定。鉴定显示,余某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在法院的调解下,余某同意一次性给付抚养费10万元,该案得到了很好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