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妻工作比较忙,应酬多,经常早出晚归。最近年底工作更忙,所以只要他在家,不忙的前提下,几乎是天天晚上过去做饭给女儿吃,或是带女儿出去吃饭。我有怨言,他则说他喜欢带自己女儿,跟女儿在一起开心,带自己的女儿天经地义,别人无权过问。如果他女儿不开心了,我们也不会有幸福可言。他说的话貌似有理,可为了之前的女儿,就可以置现在的家不顾了吗!
婚后,其实我们一直吵架不断的,我没想这么早要孩子。他经常说要个孩子婚姻更稳固些,我们年龄都是老大不小的了,该要个孩子了,再加身边一些朋友都说要孩子趁年轻恢复的快,我也有些私心,想着有了孩子,他或许对那个孩子牵挂会少些吧,应该会转移到这个孩子身上吧,可是我错了,大错特错,他自己都承认再生孩子都取代不了那个孩子的地位,那个孩子永远最重要。我现在觉得我不该要这个孩子,我不能要一个爸爸不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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