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身体一直不错的董女士因咳血昨到医院看病,经过CT检查被诊断为晚期肺癌。情绪低落的董女士非常不解。医生询问得知,董女士的爱人几乎一天要抽3包烟,办公室不让抽,他在家就抽得格外凶。医生认为,长期吸二手烟也是导致其患肺癌的元凶之一。(1月12日《武汉晚报》)
没抽过半根烟却因香烟毒害得了肺癌,无论换了是谁都会觉得十分的不解、万分的冤枉。正如白天不懂夜的黑,吸烟者不知不吸烟者的苦,吸烟者不知不吸烟者的愁,在办公区域、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浓烈的“二手烟”烟味让很多人备受所害更是苦不堪言。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香烟危害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也越来越多的被人提议甚至规定起来,总的说来,“禁烟”呈现出了良好态势,越来越多的“烟民”逐渐地了解并且知道了“吸烟”对于自己,“二手烟”对于公众、同事、家人的危害。
不得不提,2012年4月1日起,我国将卷烟警语字号加大,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变得足够明显、醒目。从这些细微的举动都可以看出,方方面面都逐渐在加大警示、告诫的力度,提醒“烟民”们珍爱自己身体、重视公众、家人的健康。于是乎,为了父母妻儿的身体健康,“家中不抽烟”一时间成为更多“烟民”的努力养成的习惯,“二手烟”一度淡出了人们关注的视线。
但是,这一切的警语、劝告往往在时间的长河中、在人情关系泛滥下逐步地淡化开来。当大家面对丈夫、父亲、朋友、同事的恳求,当我们碍于面子问题、人际问题而没有制止此种“错误”举动时,我们所采取的“视而不见有也不闻”的“害人害己”态度,其实是现实版的“养虎为患”,刚开始、一步步,等到了“二手烟”“长大”为患时处处作乱,就有了董女士的肺癌,就有了我们的无奈和悲哀,我的不得不发出疑问:“二手烟”之害究竟何时可以了?
虽然,董女士的病已成事实,无从改变,而我们要从这一件事中总结出教训,让董女士的“二手烟”“伤害”得以遏制、不在蔓延。作为管理部门,必要时可通过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和辅助主体,对禁烟场所进行严查、严管、严罚,增强相关禁烟规定的操作性、加大禁烟规定强制执行力,确保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落到实处。如是“烟民”,请你增强自觉自律意识,分清场合、文明吸烟,从每一个场合、从每一根香烟约束自己,还公众、还家人一个清新、健康、***的工作、家庭环境;不是“烟民”,也要拿掉人情、抛下面子,为了吸烟者、为了其他成员、为了自己的健康,去规劝、去阻止“伤害”上演,共同携手遏制“二手烟”之害,一起走向健康生活、幸福生活。
文/梁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