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说芳音的工作。她于2002年从家中出来,此后一直在亲戚的超市中工作,如果不是有了身孕,估计还不肯回来。芳音总说超市的工资高,其实每月不过3000元,除去吃饭、租房、购买日常必需品,所剩无几,而且她的亲戚不为她交纳任何统筹。芳音曾向我抱怨,说超市的工作太累,每天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碰见出货还得忙到凌晨,第二天也不补休。我说既然这样你赶紧回来,可她偏偏不肯,又说要给亲戚帮忙。因为这份工作,我和芳音不知吵过多少架,但每次都以她的胜利告终。没挣到钱也就算了,还连累到我们错过一套房子。刚结婚时,朋友向我推荐了一个小区,我去看了看,觉得不错,便邀芳音同去看房。原本说好周日一起去,可到了周六的晚上,芳音打来电话,说第二天要加班,走不开。当时我就火了,什么加班能比看房更重要。又等了半个月,我们再去看时,房子已经卖了出去。就这样一拖二耗,房价越来越高,直到今天我们也没能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因为怀孕,芳音不得不放弃她所热爱的超市工作。在我看来,这于她来说未尝不是个解脱,也许会有个新的开始,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让我无语。孩子半岁后,芳音不想闲在家中,她打算自己做生意。我劝她再等等,毕竟孩子还小,我们又没买房,生活的压力很大,一切都要量力而行。芳音发癫一样坚决不肯,四处打听做什么生意最挣钱,第一年里,因为我不同意,生意最终没能做成。到了第二年,我托人帮她找了份工作,每月收入2000多元,但芳音只做了三个月就再也不肯去了。兜兜转转,终于,芳音开了一家礼品店,时至今日,这个店没为家里挣回一分钱,反而倒贴进去一两万元。
每况愈下的当然也包括我们的经济状况。恋爱时,我和芳音出去吃饭、游玩都是我掏钱,从没让她出过一分一毫。婚后,人情来往、养育孩子以及家里的各种开销也都是我一人负担。后来芳音出去工作了几个月,那笔收入她也紧攥在手中,反而是她工作前,我出钱帮她买了几身衣服,这个那个的花去了好几千元。后来她一门心思想当老板,开了那家礼品店,启动资金是我给的,后期各种投入也是我一笔一笔地交给她至于带孩子的问题,如今提起仍让我伤心不已。当初我妈和丈母娘都在,都愿意带孩子,可是因为出院后的那场大吵,我爸妈伤了心,不想再让矛盾激化,便收拾行李回了老家,准确地说,他们其实是被赶走的。当时我送爸妈去车站,妈妈拉着我的手泪流满面,说:“孩儿啊,不是妈不愿意帮你带孩子,实在是你那个家里容不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