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老人摔倒,你是扶还是不扶?一时间看不出老人是真摔还是假摔,那也不能看着不管吧?该怎么办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引人深思。那么,遇到老人摔倒时,大家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今天上午,记者在杭州的街头随机采访了不少杭州市民。对于老人跌倒到底应该怎么做,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杭州市民:“人家救死扶伤没有保障么,没有人身安全。”
杭州市民:“还是应该扶,至少旁边得有个见证人。”
杭州市民:“这个老人倒了,即便他能赖上,也应该去扶。”
杭州市民:“至少三个人,两个人,我们一起去扶,这样至少也有人给我做个证明。”
杭州市民:“应该出手,但是在出手以前,宁可稍晚一下,再找几个证人,甚至咱们现在都有手机,都可以拍照么,取得证据,既能把人救了,又不给自己带来麻烦。”
采访中,虽然不少人对搀扶跌倒老人有顾虑,但最终都表示如果自己遇到此类情况,还是会施以援手。那么,怎样才能彻底打消助人者的顾虑呢?除了找几位见证人和用手机拍照取证等措施以外,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来保护施救者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早在2013年年初,深圳就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条例》第五条规定:被救助人主张其遇到的险情是由救助人造成的,要求救助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被救助人应当提供证据,没有证据证明的,救助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规定:被救助人明知其提出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要求救助人承担责任,有关机关可以依照职权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公开赔礼道歉。构成诈骗尚未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美国的明尼苏达州将“见危不救”列入刑法,如果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协助,以犯罪论处,在佛蒙特州也会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加拿大安大略省2001年颁布了《见义勇为法》,打消了施救者担心的因施救不当而惹上官司的顾虑,以防止他们事后成为被告。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新加坡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救援者如果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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