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
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
“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但就在车启动几秒后,在现场的赶集者管玉春听到“啪啪”两声,“听到车前面的人喊‘警察开枪了’。我看到车前方有一名便衣男子持枪,枪口冲着天。”
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管玉春说。
昨日,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就当时特警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开枪决定,是否接到开枪指令做出回应。
他称,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
第一次鸣枪警告:方九书在撕字条时突然跑到车上,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其构成威胁。在这个危险情况下,特警朝天开枪警告;
第二次打破轮胎:方九成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
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特警开枪打破车轮胎后,方九书并没有停车,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
第四次开枪:方九书仍没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为有效制止方九书,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有部分群众认为当时情况不危险,这不一定客观,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对形势有更全面的评估。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伤者】
警方称接警时方九书冲撞赶集群众,伤者称枪击发生后才受了轻伤
管玉春介绍,方九书中枪后,车子失去控制,又缓慢向前滑行了10来米停住。一名警察把车门打开,方九书从驾驶座位上滚出来,倒在一个卖干货的摊子上,“缩在一起,腹部有血迹。”
据站在车前方不远的陈大奎介绍,方九书倒地后,两个警察隔着摊子把他拖起来,用手铐反铐押进了警车。
媒体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
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多名目击者向记者称,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据王欣悦介绍,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向左拐,轻轻蹭了下左侧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子倒地,右腿被摩托车压住受了轻伤。记者调查发现,该名骑摩托男子名叫王安才,是盐源乡人,目前在镇雄县人民医院住院。他19日在电话中表示,“没有啥大伤,目前身体已经无碍。”
另一名受伤女子叫胡庆芝,在集市上摆摊卖菜。据她说,方九书的车子失控后蹭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撞翻了一块摆摊用的小木板,木板打在她脚上。她去医院做了体检,没查出问题,随后就回家了。第三名伤者叫刘忠飞,身体也无大碍。
就出警前后案情表述上的各执一词,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
“调查组也走访了100多名现场群众,但是最终结果将以检察院的专业报告为准。”熊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