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四:卖手机的小妹 吃醋指数:★★★☆
原因:那天一起去买手机,卖手机的小妹可热情了,连夸我是帅哥,我一高兴,顺口说了两句玩笑话:小妹也很漂亮啊!很有气质啊!哪个学校毕业的呀?有没有男朋友呀?
表现:咬着嘴唇,使劲拧我的肋骨上的肉,虎视眈眈地盯着小妹,命令我马上把刚买的手机退掉,然后一走了之。
结果:跑了十公里,换了一家商场,当着所有店员的面,宣布要给我女朋友买部手机,然后买下一款女式手机送给她。
对象五:我的高中女同桌 吃醋指数:★★★★
原因:我的高中女同桌(被称为我的青梅竹马)失恋,打电话找我诉苦,让我帮她找个男朋友。接连一个星期发信息给我说是郁闷,无聊,好想你。
表现:脸色如千年的大青石,找事跟我大吵一架。然后说:我们分手,你和你那青梅竹马正好一对,不亦乐乎。果然就几天没接我电话,见面不理不睬。
结果:我把手机换号,发誓再理那个青梅竹马就是乌龟王八蛋,甜言蜜语说了一箩筐,缠了她整整七七四十九个小时,才算是点头答应不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