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是:大凡走进婚姻殿堂的人,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往往还有子女的羁绊,若走进婚姻的红灯区,能敞开心扉的坐在一起谈谈,指出各自的优缺点。倘若双方都能改正缺点,岂不比再找一个未知的要强的多。有一位婚姻专家曾说过:其实和谁生活在一起都一样,只是不如意的地方不同而已。找一个花枝招展的,可能是一个扔柴撂米的,傍一个大款的,可能是一个品行不端的。
其三:爱情需要更新,但更新并不是指换爱人,而是指思想、观念、内容上的更新。婚姻需要质量,但就目前的中国,究竟有多少高质量的婚姻?《婚姻法》判决婚姻存续与否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而当事人的标准是:痛苦的深度。若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比自己独立生活还痛苦时,我认为:离婚就应该成为必然,社会应该理解,法律应该支持。
人们常说:有爱情没有婚姻是不幸的,有婚姻没有爱情是痛苦的;而我希望每个人既有爱情,又有婚姻。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下所有人都能充分享受爱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