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
附一现实的笑话:
“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后双方离婚,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四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少的,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
众所周知,自古中国就有男方买房子结婚的传统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生活。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那么,处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关系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
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人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跟保姆,找的是花瓶跟性感,找的是家世跟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
当女性把自己托付给这个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与小孩教育折磨的惨不忍赌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男人们花心的借口。而当这些女性还没恢复过来要做自己的时候,【婚姻法】新解出台了。结果,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些冲着男人财富去的女人太悲催了。给男人生儿育女到头来一无所有。
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去相信婚姻不是买卖,而实际上爱情跟婚姻都需要资历和资质,都需要资本的。所以,许多人的爱跟婚姻都有那么多的现实掺杂在里面,无法纯粹的爱跟被爱。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会让自己失去什么。所以中国人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的算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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