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母亲苏某某来到广东务工,交友不慎和一名叫贺某某的男子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苏某某在务工期间无暇照看女儿,留下年幼的女儿小丽(化名)给贺某某照看,贺某某在苏某某务工期间,向小丽伸出“狼爪”将小丽强奸,时间跨度从2008年春节前至2013年11月长达五年之久。记者昨日从南海检察院了解到,贺某某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11岁女孩被母亲男友强奸为了照顾女儿,苏某某也将年仅11岁的小丽接到东莞一起生活。苏某某每天都要务工,没有空余时间照顾小丽,就将小丽留在出租屋内,由贺某某照顾小丽。贺某某为了和小丽拉近距离,要求小丽改姓贺,以后叫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