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前提条件是什么,打人属违法行为,构成伤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隐痛。”3月4日,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将“家庭暴力”这一议题摆在公众面前。201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在致力于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人士眼中,“家庭暴力”正在逐渐成为威胁着中国妇女权益的痼疾。“三八”妇女节期间,基层法院法官梳理了女性维权案件,发现这些案件中,婚姻家庭关系中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居多,其中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行为尤为突出,但此类案件在司法救济过程中往往存在起诉难、认证难和执行难的问题。一个尊重女性的社会才是文明的社会。3月4日,我国首个全面反家暴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出台,反家暴法将在今年8月提交审议。女性维权的法治春天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