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委托书
广州市民韩女士近日向羊城晚报反映:自己于近日到天河区地税局咨询办理购买一手房缴纳契税事项,结果在办税服务大厅被告知,像韩女士这样的离婚人士,在缴纳契税时,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外,还必须提供单身证明、离婚协议书和法院判决书等资料。“我是来缴税的,税局要单身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干啥?税局说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单身证明,民政部门肯给我开吗?”韩女士不解地问。
享契税减半优惠需要证明
3月13日,广州市地税局在通过本报了解到韩女士的疑问后立即作出回应并进行解释: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缴纳时提供这些资料,主要是税务部门要以此来判定纳税人能否适用财税【2013】94号文的第一条规定,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据了解,2013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13】94号文,其中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