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相爱的恋人,面对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后仍要做一对朋友,岂不是把过去的一切又带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当然,我也不赞成分手之后,变成了敌人、仇家,互相中伤对方,恨不得把对方至于死地。
看到以前的恋人,生活比你幸福,你会不会嫉妒?当以前的恋人,兴奋的带着新恋人做介绍时,即便你装做满不在乎,但心里的滋味......未曾刻骨铭心,分手后做朋友又谈何容易?看着自己以前的恋人,与别人亲亲我我、欢天喜地,你肯定会有...... 何必自己做戏给自己和他们看呢?已经分手了,为什么还要刻意的去维护一种近似超越友谊的关系呢?不如把它封在心里,怀念,或者扔掉它,迎接新的一段生活.分手了,何必再要做朋友? 否则,何言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