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觉得物质不应该是让自己从生活的阴影里走出来的障碍。因为可能得不到那份应得的财产而拖着不离婚,到头来只能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和再次得到幸福的机会。而且,有孩子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判对方每月出抚养费,虽然有时候不多,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条件就好了,他们盼望的不是新衣服、好玩具、几百块钱的书包、MP3,而是一个好的家庭氛围。
当然,这只是我的选择,因为我知道,如果我选择了在什么方面去报复,以后我会后悔自己那么做。从和他相识、相恋到结婚到最后离婚,十年的时间,我一心一意地付出,就是为求得不愧对自己的选择,其实这并不是对于一个男人的忠诚,而是我不想愧对自己对于婚姻的承诺,想求得自己内心的坦荡。但我说了,每个人要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如果你觉得唯有报复和惩罚对方才能使你这辈子心里舒服一些,那就尽管去做吧,只要别违法乱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