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