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平行诉讼的现象经常发生,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讼累和造成两地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往往会导致不相容的判决,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如何协调内地与香港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冲突,建立相互承认和执行离婚案件判决的司法合作,是两地司法机关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 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就首先必须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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