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婚姻,男女双方为了某一方或某一方所属的集团的政治利益而结婚,多指没有感情(爱情)基础,因单方或双方利益驱使下结成的婚姻。就是相互牺牲自己的幸福而......
巩固盟约
诸侯聚会而结盟是大国争霸时期一种常见的外交活动,尽管颇受各国重视,而且已达到“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的程度,但由于各国军事力量的对比和外交形势的不断变化,随意撕毁盟约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诸侯便考虑以联姻来巩固会盟的成果。 综上可见,尽管以巩固盟约为目的的联姻有助于双方改善关系,但其实质则是弱国对强国或战败国对战胜国新的屈从方式。
解除兵威
这种目的的联姻大多由小国或边疆民族所提出。《国语·晋语一》载:“夏莱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姐己女焉……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姐女焉。”有施、有苏和有褒都是当时的古国,在夏、商和西周兵临城下时,他们都将美女献给对方的国君,以换取对方的撤兵。再如晋献公出兵骊戎时,“骊戎男女以骊姬,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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