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小三才可怕。有句俗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如今看来,这话还能再引申扩大,小三不可怕,懂法的小三才可怕!就比如这起案件中的小三阿芳,抢了阿萍...
法庭审判为何遭受这么多网友的攻击?那就是法官死守法条,却不兼顾情理。民间有言,合情理的不一定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却一定不合法,这几成铁律。事实上,不合情理的法律注定是要受到批判的,也将行之不远的。所以,对案情的机械处理,同样导致了法庭的被动。法庭失去了引导社会生活,将社会纳入正常理性的职能,却完全沦为打官司的职业场所,这无疑是法庭的悲哀,也是法律的失败。
故此,亦能理解为什么有网友把这一审判理解成小三对原配的胜利,认为这是历史性的事件,标志着小三从此有了法律的支撑。抛却法理的纠葛,从现象来看,原配失了官司还要登报赔礼并支付精神损失,确实是原配在捍卫婚姻时所遭遇的滑铁卢,对众多正保卫婚姻的女性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这,对社会的伤害是深远的,将来的小三与原配争夺资源时,无疑将从此案中得到榜样的力量。因此,阅读此新闻之际,笔者隐约听到《诗经》中原配的呻吟与今日小三的欢呼。这是对真正女性德行的践踏,也是法的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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