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自愿,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有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夫妻离婚是地位不平等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自愿,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有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夫妻离婚是地位不平等的,那就是军婚,军婚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军婚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当遇到婚姻危机时应该如何处理,下文将就军婚离婚条件及具体问题做具体阐述。
什么是军婚呢?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一般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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