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号:就讲解婚姻的繁殖力;请注意那两“安全句”:“……在不轻视婚姻其它宗旨的条件下”及“但婚姻并不只为传生而设立的”。51号:解说夫妻之爱和尊重生命不相冲突;对调和夫妻之爱及负责传生人类,除了主观的标准外(比如:个人的诚意、动机、特殊情况等等),也有客观的标准(例如:真正人性尊严及其行为性质)。综合而言,梵二关于婚姻目的的问题,接受了现代的整体性看法。若望保禄二世在“人类救主”通谕中(1979年3月4日)也论到婚姻圣事的不可拆散性(21号、第4段)。教会的新“婚姻礼典”,表示教会关于婚姻圣事的整体观念。世界主教会议中有四十三项提案,提案十说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爱中与自己的配偶教会结合在一起,他将忠于她,直到世末(参阅弗5:26~33)。新约盟约是永久的,永不会破坏(玛16:18)。在旧约中象征天主与选民缔结盟约的婚姻,在新约中成为他的神圣标记,即基督教会的真正圣事。当然,婚姻并不能完全表达基督奥迹的富饶,不过,他的全部真理及它的充分意义是从基督奥迹得来的。受洗的夫妻彼此的爱,是根据基督死亡和复活奥迹产生生殖的形式。这奥迹是一切的爱和全部赠予的模范(参阅弗5:5)。是婚姻圣事的圣宠,使夫妻经过他们彼此的爱和他们彼此间的人际关系,终生成为一体及圣化的工具。经过基督和三位一体天主生活的启示,人类婚姻的优美事实,得到新的富庶和决定性的幅度。在婚姻中也特别发现真正提高妇女地位的稳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