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与台湾人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呢?一、协议离婚,即在大陆协议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及程序如下:1、 受理地点: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2、 适用范围...
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法院在认为台湾地区判决书并未违反一个中国的前提下通常会予以认可,从而赋予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书在内地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司法原则,若台湾判决中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将不能得到认可。建议若发生这类情况,当事人可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不是启动判决的承认程序。
需要提请当事人注意的是,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发生效力后一年内提出。在人民法院受理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后,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同时,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当事人又就同一案件事实起诉,则法院会不受理当事人的同一案件事实诉讼。如果当事人未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予以受理。
对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台湾地区相关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前,一方当事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就同一案件事实作出的判决的,应当中止诉讼,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果申请符合认可条件,法院会予以认可,并终结诉讼;反之,则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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