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超过50%的女性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对婚姻的幸福指数远远低于男性,因此有七成离婚诉讼是由女性提起的。女人离婚原因,首推男方出轨,其次是性格不合
女性提出离婚的原因之一是与丈夫性格不合、在日常生活中为琐事争吵,故难以继续生活下去,这类离婚诉讼的比例为35%。除此之外,家庭暴力及婚外情已成为破坏婚姻稳定性的两大杀手,女性以此作为理由提出离婚的比例均在27%左右。
判决方面,对于男人出轨,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之一,也是受害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条件。但由于大多数男性有婚外情时都不会公开,女方搜集这类证据非常困难,因此她们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难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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