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的一些做法很可能让女朋友很伤心。事情或大或小,也许是和别的女人暧昧,也许是出轨,也许是出轨,又或许只是不让女朋友买很贵的东西等等。下面一起来听听一个故事吧。
以下口述来自记者采访的嘉宾:
我今年30岁,男朋友35岁,在商量结婚时,他母亲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们的经济状况是:我男友买了一套房子,总价28万,首付了8万(3万是借款),贷款20万,期限20年。他每月的工资为1600,月供1300,所以这些年都是吃住在家里。 我每月的收入为2600,攒了6万块钱准备买单位的集资房。商量结婚时,我发现,只有我出钱去装修房子。因为他们家说没钱给他,我就想既然是一家人,也不用分那么清楚,那就他供房子我管生活吧。
可是他母亲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写明房子跟我没关系,将来也只能算他供的。这种不平等条约摆明就是我装修的钱没有保障,而房子是可以升值的,那么我养家的费用就是贡献,他供房子就是个人财产,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