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规律来讲,妇人十月怀胎产子是一种自然现象。在怀孕期间,人为的强行暴力破坏,终止孕程,严重违反自然法则。堕胎对女性的身体危害极大,希望男x.a惜自己女友的身体。
主要原因
1.经济原因
很多人堕胎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其实这是很错误的观念。子女来到家庭,父母给其房子住,供其读书,供其饮食,给予财富。等于在不停的布施,布施房舍,布施
衣服卧具,布施饮食,布施财富,这种全方位的布施会极大增加父母的各种福报,在往后的几年果报逐渐呈现,财富会不断增加。供其读书,等于法布施,父母智慧
会增加。而这种全心全意的布施,完全出于无私的奉献,慈悲心的流露,果报自然极大极强。
反之若堕胎,则失去了这么好的激发善心,无私布施奉献的机会。如果以一个小孩从出生到去世为60年计,他这60年的福禄寿就被剥夺了,父母的福禄寿自然全部损减。若多次堕胎又无忏悔心,又无大福德,基本就和贫穷困难,多灾多难,短寿多病形影不离了。
2.希望延迟抚养孩子的时间
这也是错误的观点,基本上第一个孩子来这个家庭是报恩还债的,你把他堕掉后,下次怀孕想再生下乖巧的小孩几率,在无大福德力的支撑下几乎无可能。你认为上天会把一个个福德乖巧孝顺的小孩,让你一次次的堕掉吗?
大家可以去观察,堕胎之后,再次怀孕生下来的小孩,基本都是报怨讨债的。除非堕胎后诚心忏悔做大福德,否则极难生出乖巧的子女。
3.工作学业原因
有些人堕胎是因为:如果有小孩,则会影响工作或学业。但是事实正好相反。
古代做官的把得到报酬叫做“俸禄”,广东方言把发工资叫做“出粮”。事业的成败很大程度决定于“禄”的多少。若堕胎,假设小孩能活60岁,他60年的禄就被剥夺了,你工作中决定难以升职,若多次堕胎,基本就和长期失业挂钩了。
学业:小孩稍大之后就会接受教育,你剥夺他生命,等于剥夺他生命中应有的一切,包括应有的受教育机会。
如果生下小孩后暂时影响你学业,但是将来因供养孩子读书,果报上会增加智慧,并极大可能将再次出现受教育的机会。况且要衡量一下,是生命权大还是学业大。而且不管你受多好的教育,堕胎就会变愚痴,因为身心上的破坏,并且你让别人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而大部分人读书都是为了找个好工作,堕胎后大量损减福禄,没有了福“禄”怎么找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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