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情人是一个讳莫若深的话题。翻开字典,你会发现,情人一词的解释就是“相爱男女中的一方”。情人,本是一个美好、圣洁的词汇,如今,已被人们曲解和诋毁,使之变了味道,难登大雅之堂,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抑或是男人们之间一个诡秘的话题。“情人节”的来历,源自古罗马帝国,说的是一个叫瓦伦丁的教徒,因带头反抗统治者对教徒的残害而被关进监狱,在狱中得到典狱长之女的关心照顾,并与其深深相爱。临刑前,他给自己的恋人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对她至死不渝的爱情。公元270年2月14日,瓦伦丁被处死刑,后来,基督教徒为了纪念瓦伦丁为正义、为纯洁的爱而牺牲自己,将临刑的这一天定为“情人节”,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看来,在西方,“情人”的真正涵义为至死不渝的纯洁爱情。而在中国,“情人”似乎与纯洁的爱情无关,放眼望去,“贪官背后的情人不计其数”、“小三当道、二奶吃香”、“有了情人是人物、没有情人是废物、情人多了是动物”……不论是社会现实,还是价值取向,都让我们对“情人”二字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