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
有个很有名的心理学实验,分享给大家。一群人随机分成两组,一组人让他们先写写自己喜欢现在的男/女朋友的原因,然后给自己喜欢男/女朋友的程度打分(1-10分);另一组人则直接打分,不思考理由。半年之后的跟踪调查发现,前一组想过理由的人,他们基于”理性思考“的打分完全不能预测他们现在的感情状况,而后一组没有想过理由就打分的人,他们的打分则可以很好地预测他们现在是否还在一起,即,打分高的人,在一起甚至结婚的比例高,打分低的人,还在一起的比例很低。如果你还要问,会不会因为还不够理性,没分析到点上,才导致“肤浅、偏激、没头没脑”呢?那我就来详细说一说,到底“足够理性”需要什么。其实这个事说细了,看起来会很可笑,也很可悲。以下内容有风险,阅读后如有不适请及时反馈。
原来年少轻狂的时候,曾在网上指点江山,遇一老干部,悉心教导,云:“文章与思想,有三个元素——立场、观点、(表达)方法。” 这句话一直让我觉得很有道理,并在日后的写作中一直践行。后来我发现,人的很多想法和行为也都是如此。具体到“喜欢”这个现象上,喜欢或不喜欢就是“立场”,喜欢或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观点”(“方法”隐藏在后文中,大家自己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