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有个很有名的心理学实验,分享给大家。一群人随机分成两组,一组人让他们先写写自己喜欢现在的男/女朋友的原因。
为什么涉及到喜欢不喜欢的时候,想要足够理性,问题就会多得如此纠结?因为你既不够了解你自己,也不够了解 ta!你并不完全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喜欢多少,这世界上还有没有更适合你的,因此你无法做到完全信息博弈。当然,你可以花足够多的时间收集信息以便决策,且不说有多难,单说收集“足够多”的信息需要的时间,这,有个尽头吗?所以,明白死理性派 forever alone 的段子都是怎么来的没?
最后的最后,你喜欢的不是这些理由,不是这些细枝末节的小细节,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整体,一个印象。你的喜欢是一个“立场”,而立场的作用是,当你喜欢时,观点和方法都为立场服务,抠门变成了节俭,麻木变成了镇定,而当你不喜欢时,就反过来。
立场和情感本身就是思考的一部分,是大脑正常运作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人的认知和判断绝大多数情况都受到情绪和感情影响,因此感情本身就是你喜欢一个东西的“真正原因”的一部分。再进一步,人真实存在,世界也真实存在,但他们受制于你的理解和认知,你认识的世界和我认识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希望大家都能理解。
所以,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真的需要吗?
答:不一定需要。
如果要让我给一个期限,我愿意说:我想做你的脑残粉,不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这就是我的立场,没有理由。
p.s. 最后一句话略显极端,其实我喜欢的人在我心中也有很多优点,我自己能说清楚我喜欢她的很多地方,但我同样知道,有很多地方我说不清楚,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可以有理由,但并不真的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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