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状况证明,每年10多万例的办理量,说明它有存在的价值和需要。但如果按照规定,民政部门不给开,对方又需要,那怎么办?必须得找出一条解决之道吧。”有关民政局的负责人说,这需要在收到相关文件之后,民政部门和公安、住建等多个部门协调商议,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
同时,也有专家表示,结婚证、离婚证是国家出具并加盖国徽的法律证明,具有证明公民婚姻状况的法律效力。政府应加强对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询平台,而不是让公民再去开具其他证明。目前的技术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门之间的限制,将个人的真实婚姻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