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汪昱夫妇两人都被单位双开后,颇有一些声音为这对小夫妻鸣不平,认为单位无权干涉员工的私人生活。我想指出的是,哪怕汪昱夫妇没有犯法,他们也不适合再留在教师的岗位上,为人师表者,在学识、道德、人品都应该是学生的榜样,汪昱夫妇已无法承担起这份光荣。
学院团委书记竟做出这等丑事,真是令人咋舌,很多网友认为这只是一种丑恶的游戏,要我看,这已经涉嫌聚众淫乱罪,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更违背了伦理道德,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个人就认为,"换妻"是男人潜意识里的性泛滥思想作祟,同意"换妻"的女人,也在无形中扇了自己一耳光--那是对自己身为女人的权利的一种作践,是对性泛滥的一种病态游戏心理!从法律的层面讲,事情不能就此结束。两位当事人均系教育工作者,在五年前参加过至少一次的“淫乱活动”,这不仅仅是触犯学校及相关部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问题,明显已经涉嫌违法。既然涉嫌违法,当然应该公事公办,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介入,该判就判,该罚就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