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主要涉及到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问题,比如诉讼管辖、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诉讼费的交纳等等。下面把小编了解的一些与大家分享。一起过来看一下吧。
4.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涉外离婚规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在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不论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居住但未定居,已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END
诉讼费用
起诉离婚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的银行交纳规定数额的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0.5%交纳。
上一页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