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用共同的收入购买房产,只要没有对房产如何分配进行特别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也不管房屋是贷款购买还是全款购买,这个房产在法律上就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余姚的洪女士与陈某结婚后共同经营,赚了不少钱。几年前,两人在余姚城关购置了两套面积很大的住房用于出租,总价值超过400万元。去年,洪女士发现丈夫多次到澳门参加赌博并包养情人,便提出离婚。令她没想到的是,输了很多钱的丈夫早已瞒着她,偷偷将两套住房出售,所有的钱都用于赌博。洪女士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家庭财产,这一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为追回房款,洪女士又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丈夫偷卖房子的行为,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房屋买卖关系成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