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在双方就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时,选择对簿公堂便常常出现。那么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请看下文具体内容。
(四)离婚案件的管辖
婚姻案件,一般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一般以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但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况下除外,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婚姻案件管辖的特殊情形,指下面的情况之一: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非军人对军人(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5、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原告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诉讼。
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原告在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供有关被告去向的证明材料。如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被告原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对被宣告失踪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失踪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生效裁判文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既然采取的是诉讼离婚,所以就无需考虑另一方同不同意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向法庭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能够判决离婚的。
上文中对“怎么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两个问题进行了辞简理薄地介绍,相信大家此时对诉讼离婚有了初步的认识。夫妻离异,诉讼离婚是一条最终救济之路,无论对方同意与否,只要经过诉讼都可能离婚。有关离婚案件,当事人情绪的起伏会很大,原本双方的关系已然破裂,想要让双方沟通难度很大。如果遇到离婚案件,可以在能力范围内向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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