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想去忘掉的东西,我们真的就忘得掉吗,不,与其说忘了,还不如承认是我们麻木了。但是我们是应该难过还是庆幸呢?他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一样。我们又回到了原来那样,不打电话不联系,如同陌生人一样。只是我们再也回不去最初的原点,就像有些话 说了就再也没有收回的可能。心里从此多了一份想念。从来没这么想念一个人,很用心很用心的想念。想知道他在做什么,想知道他好不好,想知道他的一切。可是 他却静静的呆在了我的黑名单里。失恋后,我们总爱问:我怎样可以忘记他?我很想忘记他,但我就是没法忘记他。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为什么要那么痛苦的去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让你忘记他。现在,我请你千万别想着一头粉红色的笨大象。请问,你想到的是什么?你立刻就想到一头粉红色的大笨象了。你越努力想去忘记,你越是无法忘记。仍然爱着他,忘不了他,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觉得惭愧。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却自欺欺人说:我已经忘了他。然后,只要别人一提起那个人,就无法控制自己。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有一天,你从浴室洗了一个澡出来,扭开唱机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你忽而想起,你曾经爱过一个人,啊,原来你爱过这个人,那仿佛是很遥远的事,你已经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这就是忘记。有一天,别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经爱过这个人,现在已经不记得了。这就是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