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在网上与其他男性聊得火热,如果你是男生,你会吃醋吗。我想,大部分男生都很难置之不理吧,但是,像刘某一样,冒充女友把其网友约出来后殴打并抢劫财物就是犯罪了。
刘某18岁,是宛城区黄台岗镇人,9月9日晚上,他和自己女友等3人一起吃饭,期间,他发现女友一只在用手机和一位男性聊天。在他的追问下,女朋友告诉他,那网友还约她见面。吃醋的刘某悄悄加了对方为好友,并冒充自己女朋友约那网友出来见面。10点钟,网友如约而至。刘某3人将该名男子扑到地上殴打,还抢走了男子的手机和300元现金。第二天,被打男子的手机被刘某以2000元的价格变卖了。9月19日,接到群众举报的民警将刘某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