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一个人喜不喜欢另外一个人绝非偶然,它是建立在潜意识里一套严格的决策程序上的。但是,由于完全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们就以为这背后没什么道理。这个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完整的清单:9大心理学法则。它们能够影响甚至改变我们对他人的看法。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些法则来让任何人喜欢上自己。
心理学法则1:关联
这本书全部讲的都是人和人之间的关联,但是在这一段,“关联”这个词另有所指。简单说吧,如果你和某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结伴出现在别人眼前,那个人就会把那种愉快的感觉和你关联在一起。比如说,你正准备出去度假,那么不管看见谁,你都会把“要去度假”的愉快心情跟他关联起来,而你对那个人的好感自然就会多一点儿。相反,研究指出,要是你正在肚子痛,那你对周围人的好感度就容易变低,他们无意中成了“关联”的牺牲品。当然了,虽然产生好感远不止“和好事一同出现”这么简单,但这可以让他人对你产生强烈的情绪——不管是好是坏。
所以,想要让某个人喜欢自己,那就趁他高兴的时候和他说话。他会把当时的好心情和你相关联,然后就会对你产生好感。
提醒
想看出别人的情绪好坏并不难。但如果有时你不确定,那就观察他的脸。
如果他情绪很好,多半会冲你真诚地微笑,眼睛会睁得大大的。要是他只是动动嘴角,五官根本都没配合,那只能算是客气的表示。通常,这种表情意味着此人情绪不佳。
眼神的接触最容易反映情绪状态。如果我们心情很好,就更容易直视对方。相反,情绪很糟的时候,我们就会往下看,或是躲开对方的目光。
心理学法则2: 日久生“情”
人们常常相信一句俗话,“亲不敬,熟生蔑”。可这句话其实不对。现实甚至与之恰好相反——无数的研究结果表明,你和某人接触得越多,他就会越喜欢你。
根据莫兰德(Moreland)和扎荣茨(Zajonc)1982年的研究,只要第一印象是正面的,重复出现会提升好感度。重复出现的主角可以是任何东西:一个人、一个地方,甚至是某样产品。露面的次数越多,对方反应就越积极。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广告里头只出现产品图片或名称,却不说产品有什么特点,也不说产品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生产商不需要说这东西有多好,只要让我们记住产品形象就行。广告商和政客们早就深谙此道——只要重复曝光,就能够增加产品销量或者拉到选票。研究表明,比起其他的字,你会更喜欢自己姓名中含有的那几个字——日久生“情”的力量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所以,仅仅是经常出现在某人面前,就能加深他对你的好感。有时我们误以为,要博取好感就应该以神秘的、若即若离的姿态出现在他人面前,但这恰恰减少了互动的机会。经常出现在身边的人更容易和我们进行互动,所以我们便更容易喜欢上他们并和他们做朋友。(顺便说一句,不用担心什么“物以稀为贵”,除非你希望对方迷恋上你!喜欢和迷恋完全是两回事——这个稀缺定律我们会在后文提到。)
心理学法则3:“两情相悦”
无数研究(和常识)表明,要是对方喜欢我们,我们就会更容易喜欢对方。所以,当我们发现某人认为我们不错的时候,下意识我们就会觉得这个人也挺好的。因此,必须要让你的“目标”知道你喜欢他,尊敬他——当然,你得真的喜欢他尊敬他才行。
要是他压根儿就不喜欢我怎么办?奇怪的是,研究发现,一个如果一开始并不喜欢你的人,后来渐渐地对你有了好感,那么,比起一开始就喜欢你的情况,他对你的好感反而会更多。记住,如果你跟他的关系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让情况来个180度的大转变——恨不得一下子就把他变成你最好的朋友。研究显示,逐渐产生的好感绝对比“立即打得火热”更有效。所以,不要过头,用不着一下子就变成他的头号粉丝。应该平稳渐进地使用“两情相悦”这个方法,让他逐渐感到你对他的印象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