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专家为你详细分析

2016/11/17 13:13:08 作者:S-chenme… 来源:女物情感网
社会的多变,人心的难测,造就了大批的女同事在婚前婚内为了“保婚”签订一纸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财产,以防人老珠黄,婚变时手中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有用吗?

律师解读为:

一、一方名下婚前财产或婚内个人财产,通过夫妻两个协议约定归另一方所有,如果办理完成过户,则赠与完成,赠与方无法撤销赠与。

二、 一方名下婚前财产或婚内个人财产,通过夫妻两个协议约定归另一方所有,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另一方婚内主张过户或离婚时主张归其所有,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三、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夫妻一方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约定尽归一方所有的情况并不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和 “部分共同所有”情形范围之内,而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此不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应当适用我国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即对于房产的赠与应当以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为赠与完成的标志。如果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方则可以撤销赠与。

在实际操作环节,许多在婚姻维系期间购买的房屋是登记在被赠予一方名下且无其他共有人登记事项的。很多人认为这意味赠与已完成。实际上,这是一种存在瑕疵的产权登记,仍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拥有全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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