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是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因此要离婚,需要的条件可以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
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因此,发放离婚证才标志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正式终结,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