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离婚彩礼怎么归还?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一、彩礼是什么?
(一)在乡规民俗中,彩礼是什么?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二)在法律意义上,彩礼是什么呢?“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也就是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彩礼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