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离婚中人身保全的重要性: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增高,离婚纠纷中涉及人身威胁的案件也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诉求存在人身威胁或者正在遭受人身威胁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这其中遭受人身威胁的一方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性。只有重视离婚中人身保全问题,注重平衡分配妇女与男子群体的权利义务,才能有效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建立人与人之间良好的秩序,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离婚中未成年人也会成为人身威胁的受害群体。尤其在受害一方因遭受人身威胁后到亲友处寻求庇护时,加害方通常也会将威胁范围延伸至受害方的亲友,那么生活在这种恐惧中的儿童等未成年人,即使没有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离婚双方的不当言语刺激和不正确行为示范,势必给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心理上留下阴影,造成焦虑、抑郁等不健康的心理问题。妥善处理好离婚中的人身威胁,将这类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保证离婚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机关在婚姻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发现普遍存在着受害人人身遭受威胁、精神遭受控制、生活遭受家庭暴力等不利境况,严重阻碍正常诉讼解纷活动的有序进行。司法机关针对这类问题,在必要时可以对被害人采取一些保护性质的强制措施,如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民事裁定书,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形式裁定保护受害配偶方的人身安全。这样不仅可督促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还可以阻止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被申请人相关行为及恢复相关遭受侵害的客观事实,防止因暴力威胁而导致发生不测事件。同时,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确保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并最终达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