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往往因借钱容易,还钱难,使有的债权人不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找人“帮忙”。他们把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恶化升级,如暴力讨债、堵门要债、非法拘禁等行为时有出现。这种专门替人讨债的公司究竟合不合法?如果讨债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债权人是否也会受连累?
一、讨债公司不合法
工商部门对注册的经营范围是不可能设定讨债这个项目的,所有的讨债公司均严禁注册。在《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中,明确将讨债公司定性为违法,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讨债的公司不具备追债的资格。
现在,讨债公司大都以打着“商务调查”、“商务咨询”的幌子,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讨债公司不论是以受委托人的形式出现,还是以债权人公司的职员身份出现,其实质都是在从事非法讨债活动。
因此,债权人和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