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我们经常又叫做“未婚证明”,在中国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说到个人单身证明,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个人单身证明怎么办理?以及单身证明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个人单身证明怎么办理?
1.首先,到当事人出生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当地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可非议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盖上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当地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出生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出生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出生地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