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三分手协议书是否受保护 法律专家表示一般来说无效

2017/1/18 20:58:12 作者:M21-ling… 来源:女物情感网
分手费很少在法律上有所呈现,分手费的给与或者不给完全出于一种自愿情形。如果愿意支付的一方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则一般不会给与法律的保护要求对方返还。目前也……

分手费很少在法律上有所呈现,分手费的给与或者不给完全出于一种自愿情形。如果愿意支付的一方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则一般不会给与法律的保护要求对方返还。目前也没有相关法律对该事项做相关的说明。分手协议则是当事人双方自愿拟定的一种文书形式,通常也不作为法律考核依据。

什么是分手协议书?

所谓分手协议书,是指男女双方为解除同居关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我们通常所称“分手”仅指恋爱中的男女因感情无法继续发展下去,解除双方同居生活的行为。不包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状态下的分手。因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严格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同居,诸如姘居、“包二奶”、养情人等,是对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是对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的一种严重侵害,与我们此处所讲的分手是不一样的。

一、分手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

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是无效的,自始无效。

2、分手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在判决时可供法院参考

如果分手后的男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协议的约定进行判决。一方面,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比较双方的抚养条件;另一方面,法院也应参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毕竟当事人对抚养的态度是决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条款的约定,正好是当事人对子女抚养态度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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