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除了在心理上需要重新梳理之外,原来的夫妻双方还需要做很多事情。比如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商议、财产的分割。其实有一件事情很多家庭都忽略了,那就是户口的转出。
一般来说,在结婚的时候,两个人需要将户口合到一个户口上,而男方都是承担户主的角色。一旦到了离婚的地步,一般都是女方需要将户口迁出。通过协商,女方拿着原来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就可以了。
不过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就需要特事特办了。比如两个人在离婚的过程中闹得不愉快,男方为了和女方置气,不为女方提供户口本这样重要的证件,导致女方迟迟不能将户口转出,这个时候该如何办理呢?
如果出现这个情况,女方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或者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证这样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在窗口的时候说明情况,正常情况下公安人员会通知男方,要求他协助进行户口迁出的办理。
如果男方仍然不予以配合,派出所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在系统中备案,并将女方的户口直接迁出去了。
其实还是希望提醒各位,即使出现离婚这样不愉快的事情,还是需要冷静对待,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双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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