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2日电(记者任明超) 本报1月20日报道了海南文昌孔子中学学生参演电视剧酿成重大事故一事。记者日前获悉,该校参演电视剧遇难的3名学生的家长分别获得赔偿和慰问金55万元。事故虽已过去5个多月,但有关责任并未最终认定,有关责任人还待追究。
2010年1月15日,孔子中学的100多名高一、高二的学生在电视连续剧《解放海南岛》的拍摄中担任群众演员。摄制组人员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安排90名学生走到大澳湾海里约1.2米深的水中准备拍摄渡海登陆作战的镜头。在即将开拍时,大浪冲向站在海水中的学生,致使学生被海浪冲散,10名学生被卷入水中。经抢救,7名学生被救上岸,范平壮、彭圣斐、白胜强等3名学生死亡。
据孔子中学校长刘德斌介绍,到目前为止,《解放海南岛》摄制组、学校分别向每位遇难学生的家长赔偿了40万元和10万元,编剧郝瑞给了每位遇难学生的家长5万元慰问金。
刘德斌和众多教师一再向记者强调,所谓校长私自拿走了剧组的2500元劳务费的说法是“绝对没有的事情”。他们说,拍摄前学校和剧组的口头协议非常明确,每名参演学生补助20元钱。剧组第一天拍摄结束后请学校6名领导吃饭答谢时给的2500元本来应及时发给学生,但因为吃完饭已到晚上9点,这笔钱没有派发给学生,也没有交给学校财务。事后,校长被警方传去问讯,他回到学校时才将2500元发给学生。
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1.15”溺水事故的情况报告》认定,事故发生后,摄制组的负责方瑞雪桃源公司没有依法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该公司在拍戏活动中与孔子中学学生产生了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且已支付了劳务费,依法认定属于事故责任主体。导演郭大群安排学生到海里进行拍摄,属于直接指挥者。孔子中学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安全预案,未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虽然认定了责任,但有关责任追究的问题,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3人死亡属较大事故,应由省安监局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