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徐勤 通讯员 李哲伟)结婚10年的丈夫身份竟是假的!这起惊天骗局还是因为丈夫韦华(化名)突然离家出走后才得以揭穿:老婆方芳(化名)寻人3年无果后,气得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时她才从法官处意外得知,法院调查发现根本就没韦华这个人,两人结婚时,对方拿的只是一张假身份证。因无法确定被告对象,6月30日,市三中院二审驳回了涪陵区女子方芳的离婚请求。
自称孤儿 婚后未回过老家
事情还得从1999年夏天说起。当时年仅24岁的农村姑娘方芳经人介绍,与比她大8岁的男子韦华相识。韦华告诉方芳,他家住涪陵农村,是名孤儿,老家已无任何亲戚。善良的方芳对韦华第一印象不错,觉得他成熟、老实,不久,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1999年11月22日,两人在涪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恩恩爱爱,一起到广东的电子厂打工。
由于韦华自称是孤儿,自从结婚后,小两口从未回过韦华的老家,两人也没有要小孩。
生活7年 丈夫突然离家出走
方芳后来告诉法官,2006年,韦华开始为一些生活琐事跟她吵架,以前很少“红脸”的两人关系变得紧张。但方芳并没在意,在她看来,夫妻间闹点别扭很正常。
直到2006年10月的一天,韦华突然对方芳说,他想一个人出去打工。随后,韦华就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在丈夫出走后的3年里,方芳通过亲友到处寻找韦华,依然没有丈夫的消息,而韦华也从没联系过她。
起诉离婚 发现丈夫身份有假
方芳认为,两人夫妻感情已走到了尽头。2009年10月,方芳将韦华告上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让方芳没有想到的是,不但她没有找到韦华,就连法官也没能找到韦华。法官按照方芳提供的线索,在韦华的住所地没能找到他,而且根据韦华的身份证号码,在当地派出所也查无此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本案承办法官称,原来,当年韦华跟方芳结婚登记时,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竟是一张假身份证!
这让法官感到非常棘手:由于韦华的身份信息全是假的,法院无法通过调查取证来补证被告准确的身份信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在起诉时应当满足的实质要件之一是,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因不能确定被告对象,于是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方芳的离婚请求全被法院驳回了。不过法官建议,方芳仍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对登记信息错误的结婚证予以撤销。
法官提醒
结婚时应核查
对方真实身份
“韦华拿假身份证和方芳结婚,有如下可能:一是韦华已婚,担心跟方芳结婚犯重婚罪;二是韦华不想跟方芳真结婚,但又想以合法的名义跟她同居。”昨天,承办法官称,由于民政部门对婚姻双方的身份基本信息只做形式上的审查,因此难免出现与实际情况存在差错的情形。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核实对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这样才能避免方芳的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