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岳君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阮莹
浙江省台州海关的新大楼造好了,可负责工程建设的台州海关原行政科科长潘培林却被金钱击倒了。他因收受50万元贿赂,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今天下午3点半,庭审开始。站在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的潘培林很平静。随着庭审的深入,一砖一瓦一石间的阴暗交易,一点一点暴露在阳光下。
现年57岁的潘培林,1995年至2005年任台州海关行政科科长,2002年至2005年在台州海关大楼建造期间兼任基建办主任。就在要从中层领导岗位退下的前几年,原本清白的潘培林想捞一笔“外快”:为官一生,最后捞点就走了,神不知鬼不觉。而最后负责的大楼基建工程毫无疑问是块肥肉。
大楼基建的工程项目繁多,基本上是由潘培林具体负责、一一落实的,主要有立项审批、建设招投标、签订合同、施工监督、建材设备采购、工程款支付等。
2002年7月,海关办公大楼开始桩基施工,中国地质工程公司上海公司中标,总造价约250万元。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李某在桩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和潘培林相识,虽然偶尔在一起吃饭,但交情不深。
为了能顺利施工,2002年年底,李某拿出了两万元“试水”。潘培林推脱了几下,把钱收下了。2003年下半年,桩基工程已结束,为了能顺利结清余下的工程款,李某又送了6万元给潘培林。同样是客气了一下,然后照单全收。一个250万元的工程,潘培林从中拿了8万元的“关照费”。
2003年年初,福建省泉州市一石业有限公司的经销商陈某中标,获得台州海关办公大楼幕墙工程的石材供应。工程造价约220万元。中标后,陈某和福建另一集团台州总经销商吴某一起合作供应石材。工程开展了一段时间后,陈、吴二人商量应送点钱给潘培林。于是2004年上半年,由吴某操办,给潘送去了5万元。2004年年底,吴又送去了10万元,潘培林一一笑纳。
2004年下半年,陈某来到台州,潘培林来到宾馆房间找到陈某,提出一块去唱歌,而陈某不想去,就从包里取出1万元,豪爽地让潘自己去唱,由他埋单,潘培林客气了一下就收钱走人了。据统计,在石材供应工程这个项目上,潘培林共捞取18万元。
海关办公大楼的每一个项目潘培林都不会放过。多的收10万元,少的收1万元,只要有人送,他都会照单全收,不管钱的多少。对于收受的现金,大多他会小心地存进银行,而一两万元他会放在身边零用,按他的话说:“一万两万都是小钱,放身边用了。”
今天的庭审现场,潘培林认罪态度极好,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在案件办理初期就积极退赃。
法官考虑潘培林退赃及时,认罪态度好,且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酌定予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受个人财产10万元。
本报台州(浙江)7月6日电